小说节选:喝茶
茶王
请喝茶。这是她一天中说得最多的话。每次说这句话时,她的头都低垂着,刘海轻轻地绕过她额头,紫砂壶被她珍重地握在手里,褐色茶汤浩浩荡荡地冲出来,准确地落在茶杯中。
黛笙,拿八八青饼给客人,结账。
老老板把钥匙给她,屏风后面是个宽达一间屋的博古架,像放骨灰盒般端庄虔诚地摆着一本正经的茶饼,从下到上,参照人间阶层划分,身价少则过百,多则过千上万,甚至百万。她抬头仰望了一下最高处的那个柜子,玻璃反射着凛冽的光芒,锁孔被阳光照得金灿灿,里面端庄地摆着那饼茶。那饼紫色包装的、整个店里最贵的,是一枚班章。她看它一眼,便心安了,舒坦了,好像它是她的一样。等客人走尽了,她要做她一天中最享受的事——踩着红木的梯子走上高处,双手端着板板正正地摆在架子上,好像站在了云端,用最轻柔的掸子把玻璃上的尘埃扫落,也许根本没有尘埃,毕竟店铺太干净了。她喜欢这个仪式过程中散发出的醇熟香味,她喜欢这种讲究,在讲究的清晨和夜晚,穿着讲究的黑长衫系红腰带。
它给她一种有尊严,一种体面的感觉,你知道尊严和体面是什么感觉,它就像条会蠕动的虫子寄生在体内,越是卑贱的人体会得越深。所以她常觉得,到茶店之前,她过的是日子,之后,过的是岁月。在她看来,活得有尊严、活得体面才叫岁月,仅仅活着只能叫作挨日子。从日子到岁月,就是有了质感,有了生的凭证,不算枉为人一场。
但回到家她就离这两个词远了,当然一定程度来说感触得也更深了。在家里,她不叫黛笙,她叫莊翠红。叫庄翠红的时候,她不太体面,她和赶集卖石头的丈夫、29岁的儿子住在小区深处的平房里面,很多人以为那里是别人家的配房。其实一开始她的家更小,只有配房的一半那么大,两间顶顶小的屋子,一间客厅兼餐厅兼卧室,一间儿子的书房兼卧室。后来丈夫把前面一块空地也圈了进来,盖上了泥瓦和塑料布,这样他们就多了一间房,不下雨的时候,总算是拥有了一个独立的客厅兼餐厅。
那一天,儿子说,我想相个媳妇。儿子有点胖,腿脚不太好,五岁时跟她到她上班的宾馆玩,她洗一捆一捆的床单,儿子钻进滚筒,她一如平常地开机,听见嘎吱一声,然后是哗哗啦啦放水的声音,她一如平常地发呆,最后才听到儿子在洗衣机里凄惨的哭声和拍打声。从那后,儿子腿脚就不利索了,走路时一只脚向外扭着,手也跟着哆哆嗦嗦地外翻,身子像打了个波浪,如果你乐观地想,他走起来真的像单只手划着船。但父母没有几个是乐观的,生活把他们压垮了。丈夫开始酗酒,她换了好几次工作,干过卫生院的清洁工,也做过病人的护工和出院家属的钟点工。即便狼狈,她穿着依旧一丝不苟,干干净净,后来老老板相中了她,她总算可以舒一口气,在英雄山书市这种清雅地方,换上宽衣大褂,白天能雍容地倒茶,老老板见她沉静,晚上也时常带她跟茶商周旋,反正她是这么跟丈夫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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